河北工程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5-08-25 11:30:34    责任编辑:十大网投正规信誉网址     浏览:

  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教材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

  第二条  教材建设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搞好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和内部印刷的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等。

  第二章  教材建设基本原则

  第四条  必要性原则。教材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部分课程无适用教材或教材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重点是各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对版本较多的公共课教材,坚持择优选用,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组织编写。

  第五条  优势原则。教材的编写重点应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教材编写者应具备良好的业务条件。教材的主编,必须是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十篇以上、具有副教授(高级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六条  质量原则。自编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教材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反映现代科技成就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为保证教材质量和水平,自编正式出版教材原则上应经过1-2年的讲义试用阶段。

  第七条  有序管理原则。教材建设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实施中按程序规范管理,保证教材建设质量。

  第三章  教材建设组织机构

  第八条  教材建设工作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主要负责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评选优秀教材,指导教材选用、教材研究与教材评价工作等。

  第九条  各学院(部)教材建设工作由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制订本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审查自编教材初稿,推荐自编优秀教材,指导本学院(部)教材选用、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等。

  第十条  教材建设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在教材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是: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拟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组织专家对申报出版的教材书稿进行审核并联系出版印刷;检查督促年度教材编写的实施,保证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落实;拟定具体工作程序,组织各项评审。

  第四章  教材编写与出版印刷程序

  第十一条  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正式出版教材和内部印刷教材应分别填写《河北工程大学编写教材申报表》和《河北工程大学付印教学材料审批表》,主编人要按年度实施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材书稿并报送所在学院(部),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正式出版教材书稿进行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安排正式出版,评审未获通过的教材书稿可重新修订一次后再次评审,再次未获通过则取消正式出版资格。内部印刷教材的书稿由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直接审定。

  第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联系我校规划教材的出版印刷事宜。内部使用的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的印刷与校印刷厂商定;正式出版的教材,在充分尊重编写者意见的基础上与有影响的出版社商定。

  第十三条  各行业或专业委员会委托编写的教材,校内按学校规划教材对待;未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教师个人自行组织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学校不负责联系其出版印刷事宜,能否作为教材选用,由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第五章  教材研究与评价

  第十四条  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工作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对外国教材的研究与评价;教材管理研究。

  第十五条  按照《河北工程学院教材奖励办法(试行)》(校政[2005]10号)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本校教材的评奖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和省级优秀教材评奖工作。加强教材评估、评介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机制,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